坑蒙拐骗的电信网络诈骗,已成为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公害”和“过街老鼠”。近年来,从政府部门到相关企业频频出招,强力“灭鼠”。日前,工信部网络安全管理局会同公安部刑事侦查局、中央网信办网络综合协调管理和执法督查局,组织阿里巴巴、腾讯、百度等11家单位签订“重点互联网企业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责任书”,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净化网络通信环境(人民网8月7日报道)。
网络诈骗,既有境外违法分子兴风作浪,又有国内不法分子以身试法。而且,网络诈骗已经成为社会公害,已经到了无法容忍的地步;而且,网络诈骗方式多种多样,不断翻新。所以,让百姓防不胜防。那么,唯有依法加大打击力度,才是唯一正确选择;那么,执法部门就必须齐心协力拧成一股绳,才能通过持续不断的执法行动,将网络诈骗分子一网打尽。
既然网络诈骗分子是在充分利用网络空间和手机微信等通讯手段作案,并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给消费者设立陷阱,国家工信部网络安全管理局应当会同公安部刑事侦查局、中央网信办网络综合协调管理和执法督查局共同组成攻关小组,并聘请互联网科技专家进行技术攻关,想方设法通过科技手段对网络诈骗实施有效监控,并在第一时间迅速对网络诈骗犯罪人员依法实施抓捕。而且,应当通过鼓励和奖励的方式让民间互联网科技人才积极参与预防网络诈骗科技攻关,以期以最快速度用科技手段对网络诈骗实施有效防范。
同时,我们必须从国家层面对现行法律法规实施修订完善。只有让各种法律法规的条款规定更有利于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诈骗犯罪,才能让依法加大打击力度落地生根,才能让执法者在执法行动中有法可依,才能让严厉打击不是标语和口号,而是掷地有声的法律权威。只有国家法律更给力,网络诈骗犯罪才能依法得到有效遏制,并彻底摧毁网络诈骗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只有这样,国家监管部门与重点互联网企业签订的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责任书才能真正发挥事半功倍之效。
而且,治理网络诈骗犯罪必须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理互联网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而且,必须用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执法者的头脑,才能提高执法者的思想认识,并充分认识到网络诈骗对于社会稳定的巨大危害性,才能充分认识到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诈骗的重要性及其深远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强调指出:“互联网核心技术是我们最大的‘命门’,核心技术受制于人是我们最大的隐患。我们要掌握我国互联网发展主动权,保障互联网安全、国家安全,就必须突破核心技术这个难题,争取在某些领域、某些方面实现‘弯道超车’。核心技术是国之重器,最关键最核心的技术要立足自主创新、自立自强。”习近平总书记还说:“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我们要本着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由此可见,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诈骗犯罪必须用习近平总书记的战略眼光实施周密部署。只有从宏观和微观管两方面双管齐下,才能让网络诈骗犯罪迅速得到依法严厉打击,绝不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绝不让犯罪分子继续嚣张。(郭喜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