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乘务员高铁吸电子烟受罚事件
发表于2019-05-22 23:34:33

   5月4日,在G8075次列车上,一名乘务员违规吸电子烟。经公安部门调查核实后,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给予该乘务员训诫并处以1000元罚款。铁路部门依据相关管理规定,给予该乘务员警告处分,下岗3个月处理,并调离动车岗位,同时,给予当班列车长免职处理。铁路部门对由此造成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将认真吸取教训,查清问题症结,加强教育管理,规范值乘行为,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并感谢和欢迎广大旅客的监督。(5月22日《中国新闻网》)

  作为出行首选的交通工具,防火防爆一直是动车、高铁的重中之重。我们都知道在高铁上不能吸烟,哪怕是电子烟,因为烟感探测器遍布整个动车,无论在列车的哪个部位产生烟火,无论是乘务人员还是旅客,在动车上吸香烟或者电子烟都会触发烟火报警,当报警启动电脑就会自动控制列车减速甚至停车。紧急状况下的临时停车,会破坏铁路原有运行秩序,导致列车晚点,严重的还会造成列车火灾,危及列车和旅客生命财产安全。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乘坐高铁禁烟就是一种规矩,我们要推崇这样的规矩,实际上就是一种推崇文明素质的健康文化。结果,乘客没“犯规”,高铁工作人员却在车厢里抽上了,未免有对人不对己的嫌疑。其实早在之前,高铁内部为了保证旅客的服务质量和员工的防火危险,每次在出乘前都会要求工作人员上交所有的烟火、打火机等物品,如有违反就会面临下岗学习三月的风险。而事件中违反规矩吸烟的乘务人员,正是表现出了对安全规定的置若罔闻,这不仅违反职业操守,再严重一点说就是“渎职”。

  当然,工作人员列车上吸烟也只是小概率的偶发事件。但同时,我们也必须意识到,工作人员吸烟事件所暴露和警示的,不止是吸烟本身具有的安全隐患,更是其背后严重匮乏的安全责任意识——而在这种安全责任意识的匮乏之下,既然铁路工作人员今天可以违规吸烟,谁又能保证他们明天不会做出更加严重、出格的违规行为呢?(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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