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10月1日起实行电商出口免税新规
发表于2018-10-02 10:37:02

  原标题:四部门10月1日起实行电商出口免税新规

  10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日前联合发文明确,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电商出口企业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同时符合条件的,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
电商出口免税新规 新规定是什么 详情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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