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校园及周边禁止销售“辣条”
发表于2019-03-20 11:54:27

  原标题:酒泉:校园及周边禁止销售“辣条”

  关于校园及周边禁止销售“辣条”的公告

  为了使青少年健康茁壮成长,根据《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校园及周边禁止销售“辣条”的公告》(甘市监公告〔2019〕6号),现决定在全市所有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禁止销售“辣条”。
调味面制品就是我们平时所吃的辣条

  酒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如发现违规生产经营“辣条”,或发现购买的“辣条”产品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酒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酒泉市教育局

  2019年3月18日

投稿:lukejiwa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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