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Flash——早该覆灭的王朝
Flash Player是一个耳熟能详的名字。1997年问世Flash陪伴着一代网民的成长,这其中就包括了00后的我。Flash由著名公司Adobe运营并开发,内置了脚本语言AS,由于其使用矢量图形实现数据最小化,在低速互联网时代成为了开发互联网应用程序、视频音频的绝佳工具,甚至沿用至今。
我很早接触PC和互联网,也有着开启电脑先要“本地连接”的经历,更清晰地记得Office 2000中那摇头晃脑的回形针(Office Assistant)以及瑞星小狮子。如今的我熟练运用Photoshop的图层蒙版,也熟悉Android Studio的开发环境和反编译,同时懂些Linux的皮毛,但是毕竟我才学疏浅,若有纰漏和错误欢迎指出。
为什么我们要弃用Flash?
于官方宣传全球十几亿用户的光环下,2010年4月Apple前CEO史蒂夫·乔布斯发表了一封著名的公开信,批评了Flash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并指出不会在任何Apple的移动端设备上支持Flash。在此之前的二月,Adobe因为没能修复Flash已知漏洞一年而道歉。
由于Flash数以百计的安全漏洞,昔日的王者竟成了骇客的温床——2009年Adobe公司亲自承认“Flash Player所列出的所有互联网技术(包括网络插件和浏览器)的漏洞数量排名第二”。著名安全公司卡巴斯基也于2012年的报告指出“Flash Player漏洞使网络犯罪分子能够绕过集成到应用程序中的安全系统。”随后曝光的漏洞“Magnitude”又能轻易地让骇客远程执行代码。
可以说安全性的Flash最大的问题,然而弃用Flash的理由远不止这一点——Flash的隐私性同样被人诟病。
Flash在计算机本地保存数据,由于站点可以通过Flash cookies检索其他站点保存于本地的用户信息,例如身份验证信息、游戏高分或保存的游戏、基于服务器的会话标识、站点首选项、已保存的工作或临时文件,从而建立用户档案,甚至出售用户数据。如今在Chrome等著名浏览器的最新版本中Cookies的本地储存功能已被禁用。
随着比Flash更优秀的后来者HTML5标准制定的完成,Flash的处境显得尴尬透顶。根据Wikipedia的释义:“HTML5是HTML最新的修订版本,由万维网联盟(W3C)于2014年10月完成标准制定。目标是取代1999年所制定的HTML 4.01和XHTML 1.0标准,以期能在互联网应用迅速发展的时候,使网络标准达到匹配当代的网络需求。广义论及HTML5时,实际指的是包括HTML、CSS和JavaScript在内的一套技术组合。它希望能够减少网页浏览器对于需要插件的丰富性网络应用服务(Plug-in-Based Rich Internet Application,RIA),例如:Adobe Flash、Microsoft Silverlight与OracleJavaFX的需求,并且提供更多能有效加强网络应用的标准集。”
用浅显易懂的话来概括,即“HTML5是一种功能上能代替Flash,性能、安全性及隐私性均大幅超过Flash的标准”。
最近Flash发生了什么?为什么重新被推上风口?
2018年2月28日,上海剑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即2144游戏)宣布获得了Adobe Flash Player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代理发行权。中国大陆的用户在访问Adobe Flash Player的下载页面时,将强制跳转到2144域名下的下载页面,同时会默认捆绑2144游戏中心,且取消捆绑安装的复选框位置隐蔽。近日网友发现大陆定制版Flash用户协议区域比Adobe公司的原版下载页面多了一条的《Helper Service服务协议》。
该协议的其中一部分写道:
2.2只要用户开始使用程序,即表示用户无条件的接受了本协议的相关规定并愿意受其约束,否则用户无权使用程序。
3.1这款程序是重橙提供的一款为用户更好的使用Adobe Flash Player的必要程序,没有程序,Adobe Flash Player无法运行。其功能包括但不限于辅助Adobe Flash Player的更新升级等。
3.3用户同意本协议,使用程序,表示重橙已经明确告知用户,随着Adobe Flash Player版本的更新,程序将会自动静默安装新版本的Adobe Flash Player。